瑕疵证据的补正与合理解释

被引:23
作者
易延友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瑕疵证据; 证据规则; 庭审实质化; 非法证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瑕疵证据补正规则的核心目的在于保证裁判中认定事实的精确性,与保障人权等价值目标并无直接关系,因此排除瑕疵证据的法院裁判也不具有道德谴责和程序制裁的意味,仅仅是为了保证真实的发现。对799个瑕疵证据补正与排除的案例研究表明,司法实务中,瑕疵证据补正规则适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界限不清,导致两者经常混淆;瑕疵证据规则弹性过大,导致适用不统一;瑕疵证据规范不够精致,导致提出瑕疵证据排除申请和决定是否排除的随意性都比较大。另外,各类笔录瑕疵的大量出现,反映了刑事司法表现出书面化特征。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对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作更明确的区分;通过证据规则法典化,对瑕疵证据规则作更加精密的规范,进一步限缩法官对有关证据资格问题的自由裁量权,并实现司法的精细化和庭审实质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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