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格局,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实践问题。治理转型背景下,村级治理陷入主体性弱化和治理成本外部化等风险,本文基于湖北省A村的调查,发现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组织动员村民参与、实现村级治理有效的可行路径。遵循村庄本位的治理逻辑,乡村治理共同体通过权力、责任和利益分配规范共同体内主体行为,整合共同体内主体优势,激发共同体内主体动力,确保基层政府、村干部和村民作为价值、行动和利益共同体在村级治理中的一致行动力。这一治理实践表明,凝聚多元主体目标共识,资源输入再造集体利益联结,组织化策略吸纳村民参与,是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推动基层治理有效的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