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参与人范围的完善

被引:16
作者
许江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参与人范围; 立法建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现行的刑事诉讼参与人范围存在涵盖不全、关系不明等问题。刑事诉讼参与人具有三个特征,应将符合这三个特征的见证人、保证人纳入诉讼参与人范围,这对于见证人、保证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以及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单位诉讼参与人是与自然人诉讼参与人并列的一类诉讼参与人,诉讼代表人由单位诉讼参与人派生而来并相伴而生。上述这两个观点也为论证诉讼代表人的立法理由、立法方式和立法解释奠定了基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典对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虽有规定,但存在问题和不足,必须加以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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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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