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BIT中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解释

被引:6
作者
郭桂环
机构
[1]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BIT; 最惠国待遇条款; 文本解释; 目的解释;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3.06.027
中图分类号
D996.4 [国际投资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大量存在的双边投资条约(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简称BIT)构成了国际投资法的主体,而BIT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则是保障平等竞争,促进投资自由化的重要工具。目前在国际投资实践中出现了最惠国待遇条款能否适用于争端解决程序的争议,该争议的解决有赖于国际仲裁机构的解释。国际仲裁机构对该问题的解释存在着从宽解释和限制解释的问题,从而造成了最惠国待遇条款在争端解决适用上的不确定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构成了条约解释的习惯法规则,按照习惯法规则对最惠国待遇条款进行解释,不仅有助于投资争端解决的一致性和一贯性,也有助于为国际投资体制提供保障和可预见性。
引用
收藏
页码:159 / 164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1 条
[1]   论条约解释的原则 [J].
李建 .
鸡西大学学报, 2011, 11 (11) :58-60
[2]   论BIT中最惠国待遇条款在争端解决上的适用性 [J].
乔娇 .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1, 26 (01) :61-69
[4]   最惠国待遇条款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事项上的适用问题 [J].
王楠 .
河北法学, 2010, 28 (01) :120-125
[6]   论我国全盘接受ICSID仲裁管辖之优劣 [J].
王斌 .
商场现代化, 2007, (20) :8-9
[7]   从实体到程序: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之争 [J].
徐崇利 .
法商研究, 2007, (02) :41-50
[8]   论WTO规则的法解释主体 [J].
唐青阳 .
河北法学, 2005, (07) :43-45
[9]  
欧盟对华投资的法律框架:解构与建构[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单文华, 2007
[10]  
国际条约法[M]. 武汉大学出版社 , 万鄂湘等著,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