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当前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本文建议将高中生综合素质作为一门"课程",分为德行品质、公益集体活动、健康与运动、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与知识技能拓展等五个方面,并分别赋予一定的分值,以满分50分计入高考总成绩中。为了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实施,建议成立专门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以组织和监督综合素质的教育教学与评价工作。该方案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首要原则,同时注重综合素质发展的过程性、适度性与均衡性原则。虽然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复杂,但为了学生的发展,应当通过实践逐步使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