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内容规制的规范体系

被引:88
作者
解亘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内容规制规范; 格式条款; 核心给付条款; 附随条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规制合同内容的规范群内部存在着体系化的分工。格式条款内容规制规范不能适用于核心给付条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机制通常虽不能作用于附随条款但却能作用于核心给付条款。这并不意味着核心给付条款就不受法律秩序的规制。对于不当合同的介入,通常需要合意度低下和均衡度不足两个要件的合力。合同法第40条的意义,在于将所有利用格式条款之情形的合意推定为程度较低的合意。如此一来,在对格式条款作内容规制时,便不再需要举证合意度的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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