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总则立法的几点思考

被引:18
作者
房绍坤
机构
[1] 烟台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法典; 民法通则; 总则; 序编; 权利主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应当采取分步走的方式,首先进行民法典总则立法。民法典总则立法不能采取修改补充《民法通则》的方式进行,应当重新立法,也不能以制定民法典通则代替民法典总则。民法典总则的体例设计应当采取总则加实质序编的"大总则"模式,不能以序编代替总则,其逻辑构造应当以权利为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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