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轮作休耕及其生态补偿制度构建

被引:30
作者
吴萍 [1 ]
王裕根 [2 ]
机构
[1] 东华理工大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耕地轮作休耕; 藏粮于地; 生态利益; 生态补偿;
D O I
10.13553/j.cnki.llygg.2017.04.003
中图分类号
F323.2 [农业资源开发与利用]; S344 [耕作的制度和方式];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082803 ; 120405 ;
摘要
耕地轮作休耕是生态文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有益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实现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是提升和优化生态利益的方式之一,生态补偿是实现轮作休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能平衡不同主体、不同区域间生态利益与资源利益的冲突,实现公平正义。耕地轮作休耕生态补偿的主体是轮作休耕各环节的相关利益群体,主要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市民和农户等,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兼顾效率与公平,采用机会丧失成本法,并体现动态化和差异性,补偿模式宜采用政府补偿为主市场补偿为辅,多渠道筹措补偿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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