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再次明确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并提出了部分配套措施,而且试点法院也纷纷展开了员额制改革的试点工作。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员额制符合司法运作的一般规律,其对于司法效率的提高、司法公正的推进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法官员额制改革虽尚未全面展开,其遇到的问题却已逐渐呈现出来。问题的产生原因一部分是由于当前我国的司法制度造成的,另一部分则是员额制改革所必然遇到的问题。因此,对于员额制改革,一方面要抱着积极应对的态度,支持改革的进行;另一方面,要积极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相应预案,未雨绸缪,以减少改革的阻力,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