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律与社会:新兴权利证成的三种法哲学路径——兼驳新兴权利否定论

被引:14
作者
王方玉
机构
[1] 华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新兴权利; 自然法学; 实证法学; 法社会学;
D O I
10.19667/j.cnki.cn23-1070/c.2022.03.012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新兴权利的提出和证成具有多种路径,主要包括体现自然法思维的自然路径、基于法律的实证路径以及带有法社会学色彩的社会路径。自然法路径证成新兴权利契合了人自身对需要的满足,具有自然合理性和价值正当性,但容易使权利话语流于宽泛。根据实证法律证成新兴权利有利于强化新兴权利的法律权威性,并避免权利话语冲突,但是这种证成路径过于保守。而基于社会现实证成权利具有现实合理性,同样可能导致权利泛化和过于功利。新兴权利证成的不同路径反证了新兴权利不断出现的现实,否定新兴权利概念和理论会导致权利话语失去对社会现实的解释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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