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论的话语体系分歧及其解决

被引:18
作者
樊传明 [1 ,2 ]
机构
[1]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2] 国家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审判中心主义; 以审判为中心; 刑事司法改革; 法教义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审判中心主义"是中国学者在进行刑事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时,提炼出的理论术语;然后以此为参照,对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进行类型化描述,开展相应的对策研究。"以审判为中心"则是在当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实践的语境中,由改革决策层、执行部门提出的统括性术语;它旨在解决刑事错案频发、司法公信力不足等现实问题,是推进严格司法的工具性举措之一。这两种话语体系都指向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但它们在制度愿景、改革内容、价值定位、推进路径等方面存在诸多分歧。这些分歧导致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之间发生错位,使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无法就相应改革议题形成有效互动、共识与合力推进。一个或许可行的解决方案是,让二者共享建构性的刑事诉讼法教义学立场,竞争性地为刑事诉讼制度演进提供发展动力和解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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