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视野下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构建

被引:7
作者
李宴
机构
[1] 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集体土地; 农民集体; 法人内部关系; 法人外部关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209 [中国政治];
摘要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主要特点是集体土地在集体成员内部的不可分性,股份制是对集体土地所有制性质的根本否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是单独的所有权,其权利主体必须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只有法人才能拥有自己独立的权利、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因而农民集体应当具有法人主体地位。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对农民集体的基本权利,农民集体对外是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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