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公约的制定逻辑及效力检视——基于两类公约的比较分析

被引:6
作者
许宝君 [1 ,2 ]
机构
[1] 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居民公约; 制定逻辑; 社区治理; 赋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69.3 [生活、居住、交通];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根据社区居民公约产生的过程可以将其分为包办型公约和协商型公约,这两种公约有不同的制定逻辑和约束效力。自主治理的设计原则能够为我们检视这两类公约的合理性和效力提供参考。研究表明:协商型公约比较契合自主治理的原则,对集体行动的核心问题做出了有效回应,能够引导居民在自我认同的基础上自我行动起来。深入分析发现,公约发生效力的关键在于赋权,赋权是破除"有公约、没治理"困境的有效手段。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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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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