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同的语言特点与翻译的目的论

被引:2
作者
简怡
机构
[1] 天津外国语学院
关键词
目的原则; 法律文本; 翻译行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H315.9 [翻译];
学科分类号
050201 ;
摘要
根据翻译的目的论,人类的翻译行为具有目的性,译文要与其读者的接受程度为标准;而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文本,其选词、用句具有明显的契约体特点,因此译文要在目的论的指导下,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以体现法律文本用词准确、结构严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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