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的法律结构——以《森林法》的修改为中心

被引:4
作者
裴丽萍
张启彬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自然资源所有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 林权; 林权束; 《森林法》修改;
D O I
10.14086/j.cnki.wujss.2017.06.009
中图分类号
D922.63 [森林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2016年9月底公开征求意见的《森林法》修改意见稿明确了林权权利类型及内容,并进一步放松了林权流转的限制,成为修法亮点。然而,修改意见稿回避林权与森林资源公有产权的关系,导致林权性质和内容均存制度磗格:如森林财产权体系"一物二权"、林权束结构叠床架屋,此无助于达致"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林改初衷。事实上,森林资源公有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的"两权分离"是林权产生的制度逻辑;作为"森林资源所有权"拆分的碎片,林权系以森林和林地为客体,包含森林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林地承包权、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利束。
引用
收藏
页码:96 / 108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36 条
[2]   推进农地三权分置经营模式的立法研究 [J].
孙宪忠 .
中国社会科学, 2016, (07) :145-163+208
[3]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意蕴 [J].
高飞 .
法学研究, 2016, 38 (03) :3-19
[4]   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政策意蕴与法制完善 [J].
朱广新 .
法学, 2015, (11) :88-100
[6]   林权重塑中客体的确定 [J].
裴丽萍 ;
张启彬 .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68 (04) :103-110
[7]   论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 [J].
丁文 .
中国法学, 2015, (03) :159-178
[8]   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法构造 [J].
蔡立东 ;
姜楠 .
法学研究, 2015, 37 (03) :31-46
[9]   农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权利属性与物权构造 [J].
高海 .
法商研究, 2015, 32 (02) :66-74
[10]   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变革的思路与框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相关内容解读 [J].
陈小君 .
法学研究, 2014, 36 (04) :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