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基本理念与反不正当竞争扩展保护之限度——兼评“金庸诉江南”案

被引:28
作者
王太平 [1 ,2 ]
机构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创新中心”
[2] 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 自由竞争; 知识的公共性; 公共领域为原则、知识产权为例外; 同人作品; “金庸诉江南”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自由竞争和知识的公共性决定了应该采取"公共领域为原则、知识产权为例外"的知识产权基本理念,而这种知识产权基本理念则不仅决定了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也决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扩展保护的限度。要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扩展保护的限度,不仅要坚持严格的法律适用规则,而且要确定扩展保护的具体标准。因不满足反不正当竞争扩展保护的基本标准,"金庸诉江南"案的反不正当竞争扩展保护有失当之嫌。
引用
收藏
页码:3 / 13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18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