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傅籍”制度与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为中心

被引:22
作者
臧知非
机构
[1]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关键词
简牍; 傅籍; 正卒; 社会结构;
D O I
10.15895/j.cnki.rwzz.2005.01.022
中图分类号
K232 [秦、汉(公元前221~公元220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简牍表明,秦汉傅籍于每年八月进行,秦和汉初是十七岁始傅,景帝时改为二十岁,昭帝改为二十三岁;傅籍是成年的开始,同时标志着政治身份的改变,在承担服徭役的义务的同时,也开始享受与其身份相一致的利益,按等级获得爵位、田宅、实物以及减免刑罚的特权,是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变动的制度因素之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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