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络恐怖活动犯罪的刑法规制

被引:6
作者
侯艳芳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网络; 恐怖犯罪; 刑法规制; 煽动;
D O I
10.14112/j.cnki.37-1053/c.2016.03.018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网络恐怖活动犯罪是以网络作为媒介实施恐怖活动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网络恐怖活动犯罪在实体判断上强调安全价值,在程序适用上强调尊重隐私。煽动型网络恐怖活动犯罪从行为模式上分为语言编造和网络传播两个阶段,对于语言编造的两种情形应当区别对待。预备型网络恐怖活动犯罪中为购买实施恐怖活动的凶器或者危险物品等而在网络上公开筹集资金行为的认定涉及到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帮助恐怖活动罪等罪名的竞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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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19 / 123+104 +104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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