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回应型治理

被引:73
作者
钭晓东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 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ChatGPT; 数据安全; 风险管控; 数据治理; 国家安全;
D O I
10.19404/j.cnki.dffx.2023.05.003
中图分类号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TP309.2 [数据安全];
学科分类号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语料库的大规模流动、聚合和分析带来前所未有的数据安全风险,其范围涵盖了数据输入、运算、存储和输出的全过程。这些风险带来的威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主权、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应当革新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治理范式,实现从单一安全到总体安全、从网络主权到数据主权、从绝对安全到相对安全的理念转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回应型治理:以风险管控、算法透明原则、多层次的数据管理保障机制以及技术、标准与法律三元架构的生成内容治理机制为应对手段,分别对语料库非法获取、恶意算法操控、重要数据泄露、恶意内容生成风险进行治理。应当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塑造非传统安全风险治理的国际规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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