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被引:28
作者
刘莘
刘红星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纠纷解决机制; 调解;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信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行政纠纷不可避免,但应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的多样性决定了行政纠纷解决途径的多元化。良好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应满足三个基本要求:保证所有行政纠纷有出口;保障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坚持司法最终原则。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各种纠纷解决途径应各尽其用、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调解是过滤器和分流器,行政复议是主渠道,行政诉讼是最后的防线,信访是补充。根据良好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要求,结合各个行政纠纷解决途径的功能定位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具有迫切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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