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穿透式”监管研究

被引:23
作者
许恋天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穿透式”监管; 监管有效性; P2P网络借贷;
D O I
10.13490/j.cnki.frr.2019.03.007
中图分类号
F724.6 [电子贸易、网上贸易]; F832.1 [金融、银行体制];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1 ;
摘要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与金融统合而成的重大金融创新,深刻改变了金融市场,但其在高速发展中不断显现出的风险,亦推动监管者将其快速纳入专项整治与全面治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现实性和特殊性,是对其进行特殊规制和强化监管的逻辑前提。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潜在风险和现实挑战,在专项整治向长效性监管机制的转变过程中,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作为一项较新的、适合于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监管模式已被提上日程。本文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的理论基础和正当性,来源于"实质重于形式"的法律原则,这一认识有助于从根本上扫除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盲区。与此同时,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应坚持干预谦抑性的理念,遵循妥当性、必要性与均衡原则,防止穿透过程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在此基础上,本文以P2P网络借贷这一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为例,探讨了"穿透式"监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主体、边界和方式等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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