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立法化问题三论

被引:53
作者
陈林林
许杨勇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解释; 立法化; 案例指导;
D O I
10.14167/j.zjss.2010.06.001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存在三种立法化倾向:解释内容抽象化,形式与效力的准法律化,以及起草方法的民主化。这种立法化的司法解释虽然发挥过填补法律漏洞、指导审判实践等积极作用,但也引发了解释权限合法性和解释结果公正性的质疑,并诱致了下级法院的审判路径依赖和法律体系中的人为混乱。唯有从抽象解释转向具体的案例指导,才能克服现有司法解释的弊病,让最高人民法院复位到"解释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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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3 / 38+76+126 +76
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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