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之诉前程序研究

被引:50
作者
张锋
机构
[1]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环境公益诉讼; 诉前程序; 督促程序;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8.11.013
中图分类号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前置相关督促或支持起诉程序,以规避检察机关作为当事人主体造成的诉讼结构失衡和法律监督职权与当事人诉权的混同的风险,这具有正当性。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来看,八成以上公益纠纷经诉前程序解决,极大地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之诉前程序的运用效果并不理想,该诉前程序的法理基础和功能阐释尚需进一步厘清,其具体程序规则设计应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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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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