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市场本位论——兼论商法的独立性

被引:17
作者
周晖国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本位; 商法; 市场本位; 独立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99 [商法(总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商法在我国兴起的时间不长。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由于现实的需要,逐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商事法律规范。但商法理论的研究一直落后于商法本身的实践,以至于在我国还没有相对成熟的商法理论,也没有相对完备的商法体系,甚至连商法能否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理论和实践上仍然存在很大的分歧。因此从法律本位的视角来研究商法的特性及其独立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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