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性决定的界定与效力

被引:40
作者
金梦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立法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
立法性决定; 规范性法律文件; 立法程序; 法律效力;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18.03.008
中图分类号
D6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立法性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立法权和决定权的过程中制定的有关宪法和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和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立法性决定是应对法律缺位达致法律实现目标的必然选择,是法律实用主义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完善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立法性决定在立法层面和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着名称不统一和效力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在对立法性决定进行效力认定时应该坚持宪法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科学立法原则和民主立法原则。只有通过在立法过程中完善相应的立法技术规范,明确立法性决定的法律效力,才能更好地发挥立法性决定在完善法律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引用
收藏
页码:150 / 166
页数:17
相关论文
共 28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