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偿方式会影响补偿标准吗?

被引:24
作者
全世文 [1 ]
刘媛媛 [2 ]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2]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关键词
农业废弃物; 条件价值评估; 补偿标准; 受偿意愿; 双边界二分选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3.22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摘要
本文以中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补偿政策为例,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方法分别在两种补偿方式(以农户为补偿单位和以耕地面积为补偿单位)下评估了农户的受偿意愿。结果显示,两种补偿方式下估算的农户受偿意愿存在显著差异。农户资源化处理农作物秸秆的边际成本递减、环境价值对农户的边际效用递减以及农户对补偿方式变化的不敏感性,是造成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对补偿政策熟悉程度或认知水平更高的农户在两种补偿方式下的受偿意愿具有更强的一致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建议政府在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补偿政策之前,应该着力于提高农户对补偿政策的认知,并重视秸秆产量更高的农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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