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法》的功能定位及其立法意义——以中国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的构建为背景

被引:29
作者
汪劲
吴凯杰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国家公园法; 自然保护地法; 自然保护地体系; 功能定位;
D O I
10.19503/j.cnki.1000-2529.2020.03.002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自然保护地立法已成共识,但对《国家公园法》和《自然保护地法》的立法取舍或者先后选择尚存争议。我国保护地治理体系的构筑及其能力的发挥一直受到政府管理体制不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不清晰、保护地基本策略不科学等问题的制约,为此国家提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重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实现国家公园体制的法治化,应将具有可操作性的《国家公园法》优先于作为保护地领域基本法的《自然保护地法》进行立法,以尽快确立适应自然保护地健全发展的体制机制及其具体措施,为制定和修订其他保护地法规规章提供参照。在《国家公园法》先行探索的基础上,《自然保护地法》立法再以保护地分类体系的稳固发展、协同构建为价值取向,全面确立不同类型保护地的地位、性质和功能等方面的总体制度及其适用。
引用
收藏
页码:11 / 17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中国自然保护地70年发展历程与成效 [J].
高吉喜 ;
徐梦佳 ;
邹长新 .
中国环境管理, 2019, 11 (04) :25-29
[2]   英国国家公园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国家公园立法的启示 [J].
李爱年 ;
肖和龙 .
时代法学, 2019, 17 (04) :27-33
[3]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立法思考 [J].
吕忠梅 .
生物多样性, 2019, 27 (02) :128-136
[4]   我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进展 [J].
唐芳林 ;
闫颜 ;
刘文国 .
生物多样性, 2019, 27 (02) :123-127
[5]   论我国国家公园立法的几个维度 [J].
秦天宝 .
环境保护, 2018, 46 (01) :41-44
[6]   完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国家公园体制稳步建设 [J].
王凤春 .
生物多样性, 2017, 25 (10) :1045-1046
[7]  
中国国家公园立法研究[M].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 杜群,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