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构建数据强制许可制度的合理性、基本原则和监管思路——基于数据作为关键设施视角

被引:16
作者
曾彩霞 [1 ]
朱雪忠 [2 ]
机构
[1] 同济大学法学院
[2]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关键词
数据要素; 关键设施; 数据强制许可; 平台监管; 数据垄断; 反垄断;
D O I
10.16582/j.cnki.dzzw.2022.02.010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重点是促进数据共享和再使用,即确保数据流通顺畅。目前的数据驱动型市场呈高度垄断形态,数据垄断者共享数据的意愿较低,甚至试图通过拒绝交易数据来限制市场竞争。对此,应对数据垄断者施加强制许可的义务。基于关键设施的视角,通过数据强制许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垄断者拒绝交易关键数据的动机,促进市场有效竞争,并从宏观层面进行结构性救济,实现实质性合同自由。研究认为,构建数据强制许可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鉴于数据固有属性,在构建数据强制许可制度时应设立相应的基本原则和监管机制,以取得更好的实施效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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