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第三人存在情形的实证分析——兼评第三人利益合同在我国存在与否之争

被引:8
作者
吴旭莉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合同法》; 合同第三人; 第三人利益合同; 合同相对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传统民法理论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则上仅承认合同于当事人间发生效力。从现代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看,合同第三人的法律地位皆得以认可或实践。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涉及第三人的合同,但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却过于简单。以第三人在合同履行中的作用是接受履行还是实践履行作为标准,对我国合同第三人的存在情形进行分类,可较全面探析第三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从《合同法》第64条在《合同法》体系中的定位、内容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看,我国并未形成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鉴于此类合同确实存在及相关立法规范的缺失,在未来合同立法中有必要加以规范,以完善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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