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修辞方法在社会正义实现中的作用

被引:9
作者
侯学勇
机构
[1]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社会正义; 法律论证; 修辞方法;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12.01.004
中图分类号
D90-055 [法律语言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人们关于社会正义的认识是多元的,这要求居间作出的司法判决应当经得起理性论证的检验,以防范法官选择正义立场时的任意。经得起理性检验的判决又必须借助修辞方法的使用,才能使其为判决不利方接受。在社会正义的司法实现过程中,修辞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作用,但它必须在法律论证框架下使用,才符合其秉承善意而加以应用的本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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