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面临的挑战与变革

被引:7
作者
赵剑文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大数据; 政府信息公开; 回应型法; 区块链; 客观诉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 [国家行政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在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面临着巨大挑战,亟待进一步变革。厘清变革的社会背景、法理基础和规范依据对于制度完善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在哈贝马斯提出的现代法三大理性维度的分析框架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变革可从回应型法理论获得内部理性,从制度变革后的多重社会功能获得系统理性,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目的条款获得规范理性。为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新要求,未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可从理念进化、程序拓宽、主体变革、技术引入、司法保护和安全保障六个方面展开并进一步完善,从而实现向政府信息公开3.0时代的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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