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及我国的应对

被引:44
作者
廖凡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关键词
外国直接投资; 欧盟; 安全审查; 国家安全; 公共秩序;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19.04.016
中图分类号
D95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2019年4月生效的《欧盟外资审查条例》首次在欧盟层面构建起基于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外资审查框架,使得外国直接投资面临更加牢固的审查基础和更加严密的审查网络,标志着欧盟外资政策和规则趋向阶段性保守。《欧盟外资审查条例》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中国量身定做的,其潜在影响主要体现在审查因素的泛化和认定标准的模糊增加了审查的难度和不确定性,统一的审查框架和细密的程序机制则将延长审查期限及压缩规避空间。《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出台是中国加速融入全球化所导致的经济格局变化和国际规则调整的反映,对此应当从4个方面予以应对,即援引多边及区域规则限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范围、尽快升级和完善我国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在规则和制度层面进一步厘清政企关系、在更广领域扩大外资市场准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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