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具体化进路——兼评不正当竞争纠纷司法裁判规则

被引:11
作者
宁度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 一般条款; 互联网; 类型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面对新型互联网领域的反不正当纠纷,法院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时,时常会分析一般条款的内涵,创立有普遍适用性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司法裁判规则,以实现抽象一般条款的具体化。这些司法裁判规则虽然有助于明晰裁判标准,但往往在内涵或外延上对一般条款有突破,存在逻辑断裂。《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抽象性和不确定性是由其功能决定的,其具体化确实需要形成次级规则。但这种次级规则的建立,关键在于法官在个案中进行充分说理,形成"个案规范"。在此基础上,通过类型化方法,可以逐渐探索和形成不同类型反不正当竞争纠纷的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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