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设计必须要基于对与农民工子女教育攸关的利益主体的把握。文章认为,与农民工子女教育攸关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市民、农民工、国家—中央和国家—地方四个方面。市民基于对子女教育的保护而凸显出对农民工子女随迁入城接受教育的排斥特征,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则倾向于让子女随迁入城接受教育,国家—中央则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角度着眼于农村教育,国家—地方更倾向于将农村教育作为负担。既有涉及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设计中,对这些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关注不够。构建和设计符合教育公平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其重点是要实行补偿原则,从而平衡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