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解释条约的原理与中国机制的构建

被引:1
作者
沈子华
机构
[1] 新疆财经大学
关键词
条约; 立法转换; 法院解释; 参照; 解释方法;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20.01.005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条约是公认的国际法,许多国家在司法实践中都将条约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适用依据。但在我国,宪法并未规定条约在其中的地位,条约主要是立法转化适用而不是吸纳适用,其也不是行政诉讼案件的适用和参照依据。因此,有必要构建法院解释条约的机制,明确法院解释条约发生的条件,同时建立参照条约的个案解释方法,法院在个案审理中可以直接以非人权条约为适用依据来裁判案件,援引人权条约或者参照条约进行论证和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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