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被引:9
作者
刘晨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 调整方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以外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应是同质的社会关系,只是随着社会化的进程导致法律调整方法发生了变化,现阶段司法实践对两者的调整分别适用民法和劳动法,两者对于争议双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完全不同的结局——救济途径不同、适用法律不同、责任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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