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助理角色之实证考察

被引:17
作者
蔡琳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陪审员; 助而不审; 陪审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人民陪审员并非"陪而不审",而是"助而不审"。法官在法庭上占有知识上的比较优势,因此无法与陪审员就法律问题形成商谈。法官选拔陪审员是为了补充审判人力、司法监督、弥补法官知识和经验的缺乏,其陪审员选任程序使法官可以选择满足其需要的陪审员。在既有人民陪审员制度设计的前提下,制度改良应着重于对公民获得公平裁判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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