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有助于缩小就业弱势群体的相对收入差距吗——以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例

被引:19
作者
陈东 [1 ]
刘金东 [2 ]
机构
[1]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2] 不详
关键词
就业弱势群体; 收入差距; 双重差分法; 劳动合同法;
D O I
10.19795/j.cnki.cn11-1166/f.2014.12.011
中图分类号
D922.52 [劳动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将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看作是一次施加严格劳动保护的自然实验,截取2004-2011年CHNS微观个体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了新《劳动合同法》对女性和残疾人等就业弱势群体相对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虽然提升了女性就业者、残疾人就业者等就业弱势群体的合同保障程度,但却是以相对收入差距显著扩大为代价的。严格的劳动保护不能完全弥补市场机制带来的待遇差异,而只是将待遇差异从合同保障程度差异向收入水平差异的形式转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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