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原则与法益保护原则比较研究

被引:12
作者
姜敏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外国与比较刑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危害原则; 法益保护原则; 元法律原则; 实证法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危害原则与法益保护原则均产生于启蒙思潮,且二者核心要素的内涵均指向"利益"。但自比恩鲍姆开始转变视角思考刑法正当化根据时起,法益保护原则就逐渐偏离启蒙主义的自由法治思潮,法益也便被形塑为法律保护的利益或刑法保护的利益。而危害原则指向的利益却是法律前的利益,此类利益把危害原则固化为元法律原则。利益的范畴和内涵的差异,决定了两个原则的运转目标、价值诉求和功能的差异。危害原则具有的批判和反思功能,使其成为刑法立法的伦理工具,而法益保护原则以教义学路径对注解刑法规范提供智识。基于此,应把超越实证法且具有自由法治血统的危害原则,作为刑法立法的正当化根据。
引用
收藏
页码:153 / 165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23 条
[1]   法益保护理论中国化之反思与重构 [J].
苏永生 .
政法论坛, 2019, 37 (01) :60-73
[2]   犯罪化与惩罚体系的完善 [J].
时延安 .
中国社会科学, 2018, (10) :102-125+206
[3]   “危害原则”的法哲学意义及对中国刑法犯罪化趋势的警喻 [J].
姜敏 .
环球法律评论, 2017, 39 (01) :110-130
[6]   犯罪化的正当性原则——兼评乔尔·范伯格的限制自由原则 [J].
方泉 .
法学, 2012, (08) :111-121
[7]   法益保护前置化问题研究 [J].
姚贝 ;
王拓 .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2, (01) :27-33
[8]   我国应该停止犯罪化的刑事立法 [J].
刘艳红 .
法学, 2011, (11) :108-115
[9]   社会危害性理论——一个反思性检讨 [J].
陈兴良 .
法学研究, 2000, (01) :3-18
[10]  
从普遍自由到个性自由[D]. 马艳新.吉林大学.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