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表达数学化的可能及限度——基于经济学与比例原则的切入

被引:18
作者
涂少彬
机构
[1]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学表达数学化; 边际分析; 比例原则; 效率;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20.04.004
中图分类号
D90-059 [其他]; F0 [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201 ;
摘要
从法律行为与经济学的定义及其实质来分析,法律行为一定是经济行为。由于经济学能够通过边际分析使其自身表达数学化,因而,边际分析也应能成为法学表达数学化的桥梁。任何法律价值的实现,都必然要受到资源稀缺的量化约束,因此,法律价值的通约与权衡成为必要与可能,人权与正义也不例外。当今时代被称为"比例时代",比例原则及其三个子原则既是经济学原则,也是法学强烈要求表达数学化的内在需要。法学表达数学化的可能及限度受效率原则的约束。法学表达数学化能够提高法学的科学性,技术性展示价值观分歧的实质、剔除语义分析的模糊以及修辞对非理性的依赖并遏制变量处理的任意,剔除法学中伪问题,进而寻求更多的社会共识,同时为大数据进入法学提供必要的基础与准备,尽可能对行为进行预测与规制,提高社会发展效率,促进人们更幸福的生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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