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隐性收入的规模及治理研究

被引:3
作者
孙群力
陈海林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关键词
隐性收入; 税收负担; DGE模型; 收入分配; 正规经济; 隐性经济;
D O I
10.19639/j.cnki.issn1003-5230.2019.0022
中图分类号
F126.2 [人民收入与家计调查];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隐性收入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对收入差距、税收流失甚至国家财政安全都有重要影响。本文利用DGE模型法,构建一个包含正规经济部门与隐性经济部门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对我国隐性收入规模进行测算和分析。研究发现,1978~2015年,我国隐性收入规模从36.69%下降到13.25%,历年平均规模为21.71%,隐性收入总体规模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但其绝对规模仍然较大。资本冲击和税收政策冲击是影响隐性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其中,资本存量扩大但未能与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实现合理配置时,将导致过剩的资本和劳动力向隐性经济部门流动,扩大隐性收入规模;税率越高,资本和劳动力从事隐性经济活动的动力就越强,隐性收入水平也随之提高。为实现对隐性收入的有效治理,需要进一步促进正规经济的发展,降低失业水平;提高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和法制化水平,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优化税制结构,降低税收负担;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和居民的税收遵从意愿;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强化税务稽查力度,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效应"。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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