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往生活的公共性建构:基于公共领域理论的分析

被引:17
作者
叶飞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
关键词
交往生活; 公共性; 公共领域; 公民教育;
D O I
10.16614/j.cnki.issn1001-733x.2017.02.007
中图分类号
G416 [思想品德教育];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理想的教育情境下,学校交往生活应该具有如哈贝马斯、阿伦特所言的公共领域属性,它是一个具有独立性、批判性与公益性的中间领域,它以公民的"言说"和"行动"为主要机制,倡导理性的协商对话以及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人格。但是,在现实的教育背景下,学校交往生活的独立性、批判性以及公益性正在遭遇着严峻的挑战,自由、平等、理性协商的公共价值取向也陷入了扭曲,而公民的"言说"、"行动"也遭受较大的压制,这不利于公民教育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培育公民品质和公共精神,学校交往生活应进行公共性的重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公共治理,展开公民的"行动";增进学生的"言说"权利,鼓励课堂教学中的平等交往;建构公共服务活动体系,引导学生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过程中养成公共精神;构筑公共协商和公共论辩的平台,以促进公共意见的理性表达,发展学生的"交往理性"及公共协商能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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