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禁食问题牵涉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共卫生安全、扶贫攻坚、驯养繁殖产业发展等十分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在明晰野生动物的常识概念、科学概念、法律概念之三重概念和人工繁育动物的三大类型等重大"事理"基础上,以"禁食""可食""倡导不食"的三分法、疫情时期和非疫情时期的二分法为分析框架,进行分类施策的制度设计。一方面,基于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风险防控需要,必须将野生动物中的"疫源疫病动物"和"重点保护动物"纳入禁食"黑名单"。另一方面,基于利益平衡原则,也有必要将确有证据证明卫生安全的野生动物,特别是可以商业性经营利用、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卫生安全的人工繁育动物,纳入可食"白名单"。至于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较小的其他野生动物,特别是无脊椎动物和人工繁育动物,可纳入倡导不食的"灰名单",并规定禁止毁灭性利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