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和解制度之建立

被引:6
作者
吕林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和解; 行政权; 行政执法和解; 行政复议和解; 行政诉讼和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和解作为一种有效的行政纠纷解决方式被广泛采用,但受制于"行政权不得处分"的传统理论,和解在行政法理论和法律制度上缺乏整体认可和系统建构。随着契约行政、公众参与和合作协商在行政法中兴起,基于自由裁量基础上的行政和解不仅筑牢了理论根基,也在我国法治探索中积累了实践经验,建立和解制度的条件基本成熟。可借鉴欧美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先行经验,加快行政和解相关立法,合理界定和解适用范围,完善具体程序设计,强化和解监督,以实现制度、理论和实践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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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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