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资格权的判定和实现——以上海实践为基础的考察

被引:40
作者
李凤章
机构
[1] 上海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宅基地; 资格权; 户籍; 土地承包经营权; 使用权; 请求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7 [地方法制]; D922.32 [农业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2001年以后,上海新出生人口已经取消了农业户籍,统一登记为居民户籍;同时由于土地资源紧张,上海已经10余年未分配宅基地;集体资产也已经以农龄股加土地股的方式实施了股份化。在此情况下,宅基地资格权的判定不能单纯以农业户籍为标准,应该首先尊重已有集体产权股份确定的效力,结合户籍、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等进行确定。其资格权的实现条件包括分户、不存在资格权消灭情形等,其实现的方式也不限于简单的一户一宅,而是包括宅基地的共有、货币化折价等多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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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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