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本质特征与但书的机能及其适用

被引:67
作者
王昭武
机构
[1]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关键词
刑事违法性; 社会危害性; 但书; 可罚的违法性; 犯罪本质;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4.04.007
中图分类号
D924.11 [犯罪];
学科分类号
0306 ; 030605 ;
摘要
一般违法行为之所以虽具有社会危害性却不构成犯罪,在于其不具有刑事违法性,因而犯罪的本质特征不是社会危害性而是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分别体现刑事违法性的性质与程度。有关但书机能的争论正是有关犯罪本质特征之争的具体体现,但书的实质在于,通过具体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来决定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因而但书规定是入罪限制条件,要求所有入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均不得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研究但书机能的目的在于,通过适用但书以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违法行为,日本刑法理论中的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对此具有参考价值。
引用
收藏
页码:65 / 82+178 +178
页数:19
相关论文
共 41 条
[31]   社会危害性理论——一个反思性检讨 [J].
陈兴良 .
法学研究, 2000, (01) :3-18
[33]   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 [J].
储槐植 .
法学研究, 1988, (02) :26-31
[34]  
本体刑法学[M]. 商务印书馆 , 陈兴良著, 2001
[35]  
刑法学[M].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高铭暄, 2000
[36]  
刑法格言的展开[M]. 法律出版社 , 张明楷著, 1999
[37]  
刑法原理入门[M]. 法律出版社 , 李海东著, 1998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M]. 法律出版社 , 胡康生, 1997
[39]  
人民法院案例选[M]. 人民法院出版社 ,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 1997
[40]  
论犯罪与刑罚[M].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意)贝卡里亚(Beccaria,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