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9条第2款的法理分析

被引:12
作者
蔡桂生
机构
[1] 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
关键词
刑法第29条第2款; 教唆的未遂; 独立性例外说; 两重性说;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4.01.010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尽管刑法第23条第1款和第29条第1款给共犯从属性说留出了论证空间,但刑法第29条第2款构成了该说的法律障碍,该款事实上反映的是教唆的独立性。在解释该款时,应将法律规定上教唆的未遂和学理上未遂的教唆区分开,并将该款解释为立法上规定的、教唆犯独立成立的例外条款。虽然独立性例外说和两重性说一样,都会促成将第29条第2款解释为未遂,以及都无法解决因立法之故而导致的处刑失调,但在法律适用上和从属性原则立场上,独立性例外说并不同于两重性说。
引用
收藏
页码:67 / 78+176 +176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18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