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我国妇女法的社会性别分析

被引:9
作者
丁小萍
机构
[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关键词
妇女法; 社会性别; 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法益权衡;
D O I
10.16235/j.cnki.33-1005/c.2007.03.034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社会性别是旨在实现性别公正而识别性别不平等的理论和法律分析方法。从社会性别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我国妇女法,我国妇女法仍存在明显的性别盲点,主要表现为:妇女法的国际法和国内法不衔接;法律语言以男性为参照;在两性权利冲突时法益权衡的非正义性;规则缺乏或与原则相冲突使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虚化。为实现妇女法的性别公正的立法目的,必须完善妇女法,使妇女法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相应的措施有:在妇女法法律体系中明确国际法的法律效力;完善妇女法的立法技术;弥补法律规则的缺失;探索男女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的可能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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