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力权的法权意义及理论启迪

被引:6
作者
景春兰 [1 ]
徐志强 [2 ]
机构
[1] 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
[2] 不详
关键词
劳动力权; 法权意义; 理论启迪;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3.06.002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和人力资本。作为劳动力的产权化形式,劳动力权是一种"内物权"性质的权利。劳动力权具有权利的天然"弱势"性、权利价值的隐蔽性和人权属性的基本特征。劳动力权是劳动权的基础,以劳动权为价值表达和实现方式。劳动力权决定了劳动者人格的形成,其本身的从属性决定了劳动权行使上的附属性,进而决定了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劳动力权的双重属性要求强化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用工事实"本身的法律意义,劳动关系"不法"时仍应保护劳动者的既成利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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