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义务研究

被引:5
作者
张建文 [1 ]
廖磊 [2 ]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2]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竞价排名; 商业广告; 关键词的二重性; 分层审查义务; 供给侧改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030105 ;
摘要
竞价排名服务虽不是一种崭新的商业推广模式,但其存在与发展一直未能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直至"魏则西事件"的曝光才将竞价排名服务重新拉至人们的视野。从纯粹技术角度出发,竞价排名具有不同于自然搜索的人为干预属性;从实际效果上看,竞价排名具有将产品或服务广而告之的客观作用,因此,不应否认其商业广告之属性。以尊重效率原则为基础、以维护互联网事业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并依据关键词内容上的二重性,构建积极与消极并重的审查义务体系,以平衡竞价排名用户、搜索引擎服务商与互联网用户的三角利益格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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